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工业互联网论坛: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分论坛焦点】
光明日报乌镇11月10日电(记者卢璐)“产业数字化已逐步在数字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除了自身产业效益以外,数字技术更大程度上是在变革传统产业体系。”11月10日,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工业互联网论坛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说,“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重构、重塑和变革会是未来非常重要的任务,中国在这方面有非常大的潜力和优势。”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华勇表示,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面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历史关口,一方面需要国家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开展全局性谋划和系统性部署,确保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基础牢固,包容普惠;另一方面也要关注在产业链、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和科研院所相应机构应对每一个细分领域的具体问题。
推动数字化、自动化更高效地运行,离不开大量的工业软件。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张平安认为,中国工业软件要突破壁垒、快速崛起,要充分利用云计算框架变革的机会窗,聚合大量懂工业知识的科学家,构建工业软件底层技术。
“数据空间是实现数字生态系统的工具,也是构成数字经济的基础。”国际数据空间协会董事会主席莱茵霍尔德·阿赫思提出,“共享数据的商业伙伴应当参与到价值链创造中,受益的同时,为群体创造更多的价值。”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1日 08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